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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楊忠衡 (藝文費斯簿電子報第274期)
「雲門舞集」指的是那些作品?還是那群舞者?現在很少人想這個問題,因為目前台灣表演團體與作品通常是二合一。雲門的舞沒有別人跳,屏風的戲沒有別團演。但這種情況即將鬆動。當表演節目的大市場,是從台北到昆明、海南島到烏魯木齊,一個劇團拉著行李、布景道具長途跋涉,變得困難而不合時宜。
將來的巡演,也許是一紙合約和一套SOP。用網路就可以把完整一檔表演,在另一地下載重製。這並不奇怪,今天我們說《貓》或《歌劇魅影》,並不特定指哪一群表演者或劇院,就是那部作品。它可以在全世界被複製。
大陸已經有不少這樣專業的演出公司,就像一組專業交響樂團,隨時可以忠實再現各地創作者的作品。表演工作者應該在心態和做為上,預備迎接「大面積演出」的可能新生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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