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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在為演出製作相關契約傷透腦筋嗎?怎麼保障簽約雙方各自的權益呢?智慧財產權、肖像權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著作人格權、著作財產權、重製權…?名詞滿天飛,有什麼差別?

表演藝術由精細的分工、龐大的團隊組成,也衍生出團隊與個人之間權益關係的磨合。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律名詞,對很多藝術工作者來說卻有如火星文字一般,讀懂已經很難,更別提利用它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由國立中央大學黑盒子表演藝術中心主辦,廣藝基金會協辦的「黑盒子法律開講--表演藝術與著作權系列課程」特別邀請嫻熟智慧財產權的職業律師規劃深入淺出的課程,上課地點在華山藝文特區附近的「李國鼎故居展示館」,課程程時間在四月底及五月中,共開設兩梯次,每梯次分為三堂課,名額有限,報名從速喔~

http://theatre.ncu.edu.tw/newsletter_20130402/newsletter_20130402.html

黑盒子智慧財產權課程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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